广安区老城区基础配套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广安区老城区基础配套设施综合改造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具体补遗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原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中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拟派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能力4、造价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土建)资格得3 分, 同时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安装)资格加 3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现修改为:
4、造价专业负责人(2 名):其中1人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土建)资格得3分;其中1人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安装)资格得3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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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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