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9765【2025】00019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城市市容保障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城市市容保障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武侯区城市市容保障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600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1单元4层406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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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餐饮服务 | 1(项) | ¥247,100.00 | ¥247,100.00 | 1.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2.乙方根据服务内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食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面点师1人。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3.乙方派往本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4.餐饮服务全过程必须满足《GB31654-2021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和退出机制。5.乙方负责食堂就餐现场的管理;负责食堂内的环境卫生维护。6.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7.考评标准由甲方依据本项目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考评,甲方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每季度综合考评分在85分(不含)以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告知食堂服务商要求其限期整改,食堂服务商一年内累计三次考评分数低于85分(不含)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
2 | 餐饮服务 | 1(项) | ¥468,900.00 | ¥468,900.00 | 1.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2.乙方根据服务内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食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面点师1人。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3.乙方派往本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4.餐饮服务全过程必须满足《GB31654-2021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和退出机制。5.乙方负责食堂就餐现场的管理;负责食堂内的环境卫生维护。6.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7.考评标准由甲方依据本项目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考评,甲方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每季度综合考评分在85分(不含)以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告知食堂服务商要求其限期整改,食堂服务商一年内累计三次考评分数低于85分(不含)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
合同金额: 71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18日至2026年02月17日
履约地点:武侯区聚龙路600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武侯区城市市容保障中心
2025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