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卢龙县龙城液化气站迁建及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 月31日澄清为: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3 月31日;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第4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资质核查结果证明澄清为:提供投标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03月24日之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资质核查结果证明;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采用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的相关凭证原件扫描件、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凭证(应明确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澄清为: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的相关凭证原件扫描件、保证保险凭证(应明确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4、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5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第7条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字眼,提供扫描件即可;第6条投标保证金,合格条件更正为: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且删除原件字眼,提供扫描件即可;
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 、授权委托书”增加为“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6、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见附件。投标人缴纳方式选择投标承诺形式的,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此承诺书。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澄清为准。因未及时查看产生的影响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附件: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招标人:
本公司(单位)拟参加 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保证金金额: 元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本公司(单位)承诺
(一)符合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
(二)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
1.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
(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1.投标资格无效。
2.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附件:
澄清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