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边坡支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边坡支护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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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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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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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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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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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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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规模:养老公寓(一期):项目占地面积约1664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872******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77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56平方米,地上2层。部分采用旋挖桩,支护高度最高约15m,支护长度约170m。部分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高度最高约4.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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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10日11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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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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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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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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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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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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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626,267.9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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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行业和项目本地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并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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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谭乐(注册编号:桂******6294;身份证号:4508**********6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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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春光(身份证号:4509**********0052)。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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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药融园项目(二期)场地平整及边坡支护工程; 2)南宁市良庆区东风北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基坑支护。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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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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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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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629,872.7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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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行业和项目本地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并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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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卢丽球(注册编号:桂******0329;身份证号:4509**********2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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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国仕(身份证号:4508**********1299)。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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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2号地块项目基坑支护。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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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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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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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633,239.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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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行业和项目本地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并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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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李雪龙(注册编号:桂******0350;身份证号:4528**********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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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天云(身份证号:4507**********8119)。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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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中学-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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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报标总价封面扫描件无“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的第3点“报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规定,形式评审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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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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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巴马)******/baxggzy/、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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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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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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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